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山心城市南片区北片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保昌水司〔2022〕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改革事项的批复》(保政复〔2022〕20号)以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划转的通知》(保国资函〔2022〕1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保山中心城市南片区北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法人由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杨宝林变更为姜超。
二、同意保山中心城市南片区北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由原批复的2019年—2020年延长为:2019年—2024年。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继续按“保发改投资〔2019〕437号”批复执行。请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后续项目工作,确保工程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挥。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