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41115-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 文号
  • 〔2024〕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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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保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华润天然气有限公司、施甸天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4〕63号)的要求, 根据天然气经营公司与上游售气单位的合同,经过测算,对全市已通气城市2024年11月-2025年3月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价格

2024年11月-2025年3月,保山中心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联动额为0.85元/立方米,联动后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3.4元/立方米;腾冲市非居民用气销售联动额为0.96元/立方米,联动后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3.51元/立方米;龙陵县非居民用气联动额为0.94元/立方米,联动后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49元/立方米;施甸县非居民用气联动额为0.83元,联动后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38元/立方米。

二、其他事项

我委正在核定全市已通气城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如联动期间配气价格调整,到用户的非居民用气价格另行发文通知。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