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50122-00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 文号
  • 保发改价格﹝202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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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4〕104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公共浴室沐浴费。为在校学生提供热水沐浴服务的中小学校,沐浴费最高不超过3元/人次,安装智能卡系统计时收费、以及按流量计费,折算后的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元/人次。

二、课后服务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按《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2〕155号)、《转发关于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3〕22号)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执行。此前我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