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5103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5-10-30
  • 文号
  • 〔2025〕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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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保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华润天然气有限公司、施甸天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4〕63号)的要求, 根据天然气经营公司与上游售气单位的合同,经过测算,对全市已通气城市2025年11月-2026年3月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价格

2025年11月-2026年3月,隆阳区非居民用气联动额为0.97元/立方米,联动后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3.52元/立方米;腾冲市非居民用气联动额为1.02元/立方米,联动后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3.57元/立方米;龙陵县非居民用气联动额为1.03元/立方米,联动后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为3.58元/立方米;施甸县非居民用气联动额为0.95元,联动后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为3.5元/立方米。

二、其他事项

联动期间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