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03_G/2017-080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08-02
  • 文号
  • 保发改收费〔2017〕507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银监分局,各园区管委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保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保山分行、中国银行保山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保山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山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市分行、富滇银行保山分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山办事处、恒丰银行保山

隆阳小微支行、各县(市、区)村镇银行:

现将《云南省物价局 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9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保山监管分局

2017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