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和《住建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规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本次批准的企业,请自行登录资质申报系统下载本企业的“电子证照”,不再线下发放纸质版资质证书。其他单位(个人)可通过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查验“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及其有关信息。
本次审批事项未通过的企业,请及时根据提示核实申报材料后,重新申请。
特此通告。
附件:房地产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3日
附件
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决定一览表
(领证时间:2026年1月27日起)
序号 | 属地 | 企业名称 | 申报等级 | 申报类型 | 审查决定 | 备注 |
1 | 腾冲市 | 腾冲第壹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二级 | 新成立企业资质申报 |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