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清理了保山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截至2019年底,除省级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外,保山市仅有停车服务费(部分)、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住房物业管理费、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生猪等畜生禽类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七类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