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保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6687户72169人,占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3.73%,任务数在全省排名第六位。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是扛在保山各级党员干部肩上的重任和使命。为啃下“五个一批”中难度最大的硬骨头,保山市发展改革委发挥综合牵头作用,与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一起,在坚守搬迁对象精准“界线”、住房面积不超标“标线”、搬迁不举债“底线”和项目规范管理“红线”的基础上,坚持党建扶贫双推进,找准基层党建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高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程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明显。目前,保山市223个集中安置点及所有分散安置点已全部建成,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全部搬迁入住,至2019年底已实现16306户70435人脱贫,累计脱贫率97.6%。
一、坚持党建引领,让党组织作用发挥贯穿搬迁全过程
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突出党建引领,坚持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全覆盖无死角,在安置点建立临时党支部113个。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动员搬迁,搬迁安置对象党员带头搬迁,推动精准搬迁、应搬尽搬,精准锁定建档立卡搬迁人口72169人。按照“能城不村、能大不小、能平不坡、能多层不独院”的安置思路,规划集中安置点223个,集中安置66214人,集中安置率92%。强化党支部对安置点联建理事会的领导,吸收懂技术的搬迁群众进入理事会,严把建材关、建房单价关、建设质量关、工程验收关,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成廉洁工程、放心工程。党员搬迁户示范带动,带头拆除旧房、复垦复绿,落实“一户一宅”、推动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全市旧房拆除率、复垦复绿率分别达98.44%和80.94%。组建党员义务突击队108个,帮助困难群众搬新家、拆旧房。保山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全过程始终做到有党的组织引领带动、有党的政策落地生根、有党的温暖感染群众,圆满完成了“搬得出”的工作。
二、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
保山市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在做好搬迁群众落户、入学、就医、社保、社会融入等工作的同时,立足安置区资源优势,采用“党支部+合作社+搬迁户”等模式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在安置点建设养殖小区92个,辐射带动7045户通过养殖增加收入,建立扶贫车间29个,所有建档立卡搬迁户均以不同形式加入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现已有8942户实现分红。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搭建就业招聘平台,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确保搬迁群众可就业、有收入、能致富。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培训建档立卡搬迁人口42593人次,实现就业27464人。
三、坚持党建引领,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针对搬迁群众来自十里八乡,生活方式转变难的情况,保山市牢固树立“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的理念,在集中安置点新建党总支3个、党支部128个,继续沿用原基层党组织架构43个。同时,保山市强化安置点社区组织管理,成立社区管理机构183个,推选栋长、楼长599人,新增调解人员318人,及时解决搬迁群众的身边事、揪心事、烦心事,为他们融入新社区、过上新生活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不断增强搬迁群众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坚持党建引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保山市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利用村组活动场所、新时代农民实践中心、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等阵地,以干部进所讲政策、专家进所讲技能、乡贤进所讲德治、脱贫户进所讲感恩、致富能手进所讲创业为主线,向群众宣讲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传授劳动技能,强化德治教育,传播正能量,交流致富经验。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活动,引导搬迁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心怀感恩的价值观念,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和脱贫志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搬迁群众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理念深入人心,比谁素质高、比谁技能强、比谁讲文明蔚然成风。
下一步,保山市将持续攻坚,推动帮扶政策和工作力量向后续扶持转移,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高质量打好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市发展改革委辐射办项目管理科李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