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101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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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从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

为严格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迅速布置抓落实,从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斩断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的利益链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领导重视严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研究制定《中共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要求、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在委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第一责任人,委党组成员、分管人事科的副主任为分管责任人,人事科具体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市管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自查自纠,严肃认真规范填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二是做好培训抓自查。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整治范围,分类开展解读培训工作,采取市管干部重点汇报、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相当层次的职级干部集中培训、党的十八大以后退休的副科级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上干部集中宣讲等方式,有序开展领导此次专项整治政策解读培训和自查自纠填报工作,督促整治对象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如实填报《保山市领导干部违规借贷情况自查报告表》。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集中解读培训、宣讲等会议3场次。

三是严格审核重把关。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方案中的整治重点和8月27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强调的“违规借贷的界定、借贷利率”等重点内容,准确把握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的政策标准和情形,区分违规借贷和正常民间借贷、违规向监督管理服务对象借贷和亲属同事朋友之间正常借贷等关系,对《自查情况表》逐个进行审核把关,做到政策解释清、干部底数清、范围全覆盖,要求没有违规情况的整治对象,也要进行“零报告”存档。(市发展改革委人事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