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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3-0-/2021-020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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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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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地区2020年前三季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地区2020年前三季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0〕9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部署,按照《“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加强能耗双控形势预警的工作要求,我们对各地区2020年前三季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形势进行了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和能耗总量增长数据(截至2020年前三季度),通过与各地区双控进度目标要求进行比较,确定预警等级。其中,未完成双控进度目标,且实际值与目标值差距大于目标值10%的地区为一级预警,亮红灯,表示形势十分严峻;未完成双控进度目标,且实际值与目标值差距在10%以内的地区为二级预警,亮黄灯,表示形势比较严峻;完成双控进度目标的地区为三级预警,亮绿灯,表示进展总体顺利。现将各地区2020年前三季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印发,具体如下(国家统计局未提供西藏数据,未对西藏进行预警):

能耗强度降低方面: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广东、广西、海南、陕西、宁夏9个地区为一级预警,安徽、新疆2个地区为二级预警,其他19个地区为三级预警。

能耗总量控制方面:内蒙古、浙江、安徽、云南、宁夏5个地区为一级预警,广东为二级预警,其他24个地区为三级预警。

各地区特别是预警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地区,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节能降耗的关系,在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合理用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尽最大努力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附件:各地区2020年前三季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