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公示”工作业务培训视频会议精神及云南省有关开展“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保山市迅速掀起“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高潮,多举措扭转“双公示”合规率不高等突出问题。
一是印发了《开展全市“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统筹协调好本单位、本部门“双公示”目录台账,做好“双公示”存量信息补报工作,将即时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在法定时间内录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杜绝“双公示”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等问题发生。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培训会议,市、县两级共举办业务培训会议6场次,参训人员达430余人次。培训内容涉及“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系统校验规则、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专项治理等方面。三是强化“双公示”工作监督考核机制。为推进“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双公示”信息瞒报率、漏报率、迟报率、错报率皆“清零”的工作目标,建立“双公示”专人负责制及专项督导、通报工作机制,并将“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信用工作考核范畴。
目前,全市各相关部门正在开展“双公示”目录台账梳理和平台数据归集补报工作。下步,市信用领导小组将深入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展“双公示”抽查评估和专项督查工作,确保全市“双公示”信息完整、及时、合规,实现“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
(市发展改革委财经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