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1-051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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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21年中央预算内资金8212万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导向,精心组织项目申报,主动加强汇报对接,全市争取到位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8212万元,受益户数6023户。其中:保山中心城市、施甸县、昌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7430万元,受益92个老旧小区5723户;昌宁县兴宁街改扩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782万元,受益300户。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