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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3-0-/2021-051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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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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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20年稳投资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抓项目促投资作为稳定经济发展的“牛鼻子”“压舱石”,严格实行领导挂钩、集中开工、月度调度、专项督导、预警监测等工作机制,推动实施年度投资支撑计划、“四个一百”“补短板增动力”“211”等重点项目,集中力量、集聚资源,全力战疫情、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取得成效

(一)投资总量突破千亿。2020年,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突破千亿元,达到1048亿元,投资总量全省居第6位,排名较“十二五”末上升4位。“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规模以上投资4400多亿元,年均增长22.2%,是“十二五”时期的2.8倍,圆满完成了“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

(二)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全市46项省“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7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4%,其中:已竣工投产4项、新开工7项。213项“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开工87项,开工率达40%。400项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90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86%。隆基二期(6GW)、三期(10GW)单晶硅棒等项目建成投产,东绕城、保施、腾陇、保泸、腾猴5条高速公路建成运营。昌保及施勐高速、保山坝水生态工程、保山机场改扩建、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加速推进。通威一期4万吨高纯晶硅、东方希望200万头生猪、上海鹏兴10万头肉牛全产业链等项目开工。昌宁至永平、弥渡至昌宁、昌宁至链子桥、大保高速板桥至老营段改线4条高速公路完成可研行业审查,保山坝灌区工程可研获得批复,腾冲、潞江坝灌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完成。

(三)资金争取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争取到位中央及省预算内资金63.7亿元,其中2020年争取13.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24.83亿元,其中2020年73.03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56亿元,政府投资的引导撬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投资结构逐步优化。“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产业投资1091亿元、工业投资715亿元、民间投资1031亿元,较“十二五”增长34%、28%、105%。其中,2020年产业投资增长26.5%,占比较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工业投资增长11.2%,占比提高0.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14.7%,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

二、主要做法

(一)压实责任目标。分解细化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与各县市区、八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年度稳投资目标责任书,召开全市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点评会议和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专题会,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月度、季度投资目标,市、县(市、区)党委书记定期调度,以“日保旬、旬保月、月保季、季保年”,千方百计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冲刺年度目标。

(二)抓实项目储备。紧盯国家投资导向,召开了市直部门谋项目争资金会议,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到五县市区、部门调研指导;县市区和行业部门组建项目谋划工作专班,坚持“一把手”带头谋划项目,聚焦“两新一重”、产业补链强链、民生补短板等重点,谋划一批重大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级盘子。全市谋划拟申请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项目66项,总投资2234亿元;纳入省级“十四五”规划245项,总投资近6000亿元。编制全市“十四五”重大项目集群规划初稿,规划实施项目2641项,总投资1.7万亿元。

(三)加快项目推进。制定计划新开工重大项目清单,明确重点项目推进“施工图”“时间表”“责任人”,采取专项巡察、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集中一切力量、强化要素保障、落实开工条件,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落实重大项目季度集中开工机制,每个县市区季度开工入库项目50项以上。2020年全市实施项目1058项、新开工项目795项,较去年分别增长16.6%和60.3%。

(四)强化要素保障。资金方面: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力度、专项债券及配套融资、降低项目资本金等政策机遇“窗口期”,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争资金、推项目。用地方面,定期收集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用地选址、规划调整、征用报批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市级传染病医院、市疾控中心等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审批方面: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严格实行“一网通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全市投资项目审批提速率达91.2%。对重点项目坚持一事一议,建设单位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资料和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票据,先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质量和安全可控的情况下,采用告知承诺等方式允许边施工边办理有关手续。

(五)严格考核问效。将年度投资责任目标、向上争取资金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完不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严肃约谈问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并采取扣减转移支付、减半公用经费等惩戒。开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巡查,对县市区、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落实、项目谋划、开工入库、要素保障等情况开展专项巡察,从源头解决投资工作的关键堵点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