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1-0907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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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优化存在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随着我市“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得到了规范和优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但项目审批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优化和调整。

一、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审批环节权限下放不同步,投资审批效率受到影响。部分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审批层级不一致,审批耗时长、审批效率低等现象突出。如:部分审批权限在市、县级审批的项目,林地、土地等环节审批权限在省级或国家级,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完成后,受林地、土地等手续制约,其他审批环节难以推进,严重影响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二)多个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平台对接不畅,信息未能共享。《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项目代码后方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已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且功能不断升级优化。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也要通过工建系统办理投资审批事项,由于两个平台未能对接,数据未实现共享,项目业主办理同一审批事项既要录入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也要录入工建系统,造成了审批部门和项目业主重复录入、重复走审批流程的现象,增加了部门工作量,影响了审批效率。

(三)新版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功能设置上有待优化。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迭代升级后,部分基层审批事项出现缺失,不便于业务办理。如:《腾冲市固东铁窑山铁矿开采项目》核准,核准权限在省级部门,办理流程要求逐级审核上报(转报),但新版审批平台在功能设置上默认县级无核准权限,无法向上一级部门转报审批,最终只能由项目业主先报送省级预审后再转至县级按照逐级转报的流程进行办理,不但增加了企业负担,还延长了审批时限,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

二、对策建议

(一)持续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完善项目决策与用地(林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协同机制,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实行投资项目联审联批制度。投资审批相关部门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尽可能的同步至同一层级办理,切实解决投资项目在落实选址、用地(林地)等建设条件以及相关审批中的突出问题,提高投资审批效率。

(二)规范整合平台信息资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属省统建平台,建议省级围绕打造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坚持“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思路,加快“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切实解决各审批系统“条块分割、纵强横弱、各自为政、自成体系”,互相之间数据无法共享、业务无法并联、要求无法统一的“信息孤岛”问题。

(三)完善优化平台系统功能。一是完善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平台相关功能,让投资审批环节办理更加方便快捷。建议省级根据《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在平台中统筹省、市、县各级审批部门的审批事项,对市、县不具备审批权限的事项,设置上报管理权限,或增设事项选取批分功能。二是优化查询统计功能。针对部门不便于统计的问题,着重优化查询统计功能更具体、更方便,比如能查询统计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具体办理情况。三是优化企业备案证明模块。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过平台申报生成的备案证可以根据业主需求加盖电子公章,避免企业备案证因无投资主管部门签章而制约其他手续办理的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法规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