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民营经济良好发展环境,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扎实推动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民营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由2018年的377.8亿元增至2020年的576.25亿元,年均增长7.45%;占GDP的比重由51.2%增至54.7%,年均增长1.75个百分点。2021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72.2亿元,增长11.4%,占GDP比重52.9%,同比增0.8个百分点。二是民营经济不断创税增收。全市民营经济上缴税金由2018年的21.96亿元增至2020年的28.72亿元,年均增长14.36%;占全市税收总额的比重由2018年的26.62%增至2020年的35.24%,年均增长4.31个百分点。2021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上缴税金21.75亿元。三是民间投资活力加快释放。2018-2020年全市累计完成民间投资742亿元,三年平均增幅33.6%。2021年上半年完成民间投资178.3亿元,同比增长46.8%,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35.2%。四是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全市民营经济户数由2018年的12.3万户增至2020年的15.58万户,年均增长12.54%;占市场主体的比重由2018年的95.79%提高至2020年的96.89%。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由2018年的52.37户增至2020年的66.15户。企业户数由2018年的18992户增至2020年的23052户,年均增长10.17%。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7.12万户。其中:企业26792户,增长5.81%、个体工商户141133户,增长6.44%、农民专业合作社3306户,增长14.24%。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70.43户。
(市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