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1-11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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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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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了34个地区为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保山市入选成为我省首个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现了云南省零的突破,为全省做出了信用示范和突出贡献。

下步,保山市将珍惜荣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举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旗帜,进一步加大信用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大力推进保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建共享”“创新示范”“重点监管”“惠民便企”等系列诚信工程,让信用产生价值,让信用释放活力,让信用惠及民生,让信用成为“一座保山”最美的底色和最靓丽的风景。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