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地区经济和扶贫口争取落实上级补助资金突破8000万元,达8201万元,较2020年增加4969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324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省预算内奖补资金700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4260万元。
324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中,隆阳区1136万元、施甸县1959万元、龙陵县14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人口较多的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完善和后续产业就业发展,强化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
7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省预算内奖补资金共涉及10个集中安置区,分别是:隆阳区水寨乡太元石头山集中安置区100万元、瓦窑镇老营师公坟集中安置区50万元;施甸县何元乡莽王村莽王中心村集中安置区100万元、甸阳镇菖蒲塘村菖蒲塘集中安置区100万元;龙陵县腊勐镇白泥塘社区龙潭山集中安置区100万元、龙山镇芒麦村蛮旦集中安置区50万元、平达乡安庆村小礼山集中安置区50万元;昌宁县温泉镇温泉社区简槽田(和睦)安置区50万元、湾甸乡上甸社区上甸集镇集中安置区50万元、更戛乡打瓦村大白路集中安置区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安置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建设扶贫车间等。
4260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中,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4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2860万元,涉及8个项目,分别是:施甸县由旺镇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龙陵县龙山镇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昌宁县漭水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翁堵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隆阳区瓦窑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460万元;隆阳区瓦房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施甸县仁和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昌宁县更戛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存在的短板缺项,并优先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