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尽快转变,提高游泳场所信用监管的精准性、协同性和规范性,保山市严格按照全省公共场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要求,采取加强培训、强化统筹、对标对表三项措施,扎实推进游泳场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云南省游泳场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视频会,学习评价目的、方法、时间和评价标准,提升监督业务能力。
二是强化统筹,不断推进试点示范。结合保山实际制定游泳场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对照《云南省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信用评价规则(初稿)》制作评价标准,积极推进全市游泳场所信用综合评价工作。
三是对标对表,抓好信用综合评价。坚持依法、客观、审慎、动态的原则,按照统一的评价规则和标准,对标对表开展评价。截至目前,共对全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19家游泳场所开展了信用综合评价,评出信用良好单位(B级)8家、信用警示单位(C级)4家、因经营未满1年暂评定为无信用评价单位(M级)7家。
(市发展改革委财信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