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2-0728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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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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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获省级2022年度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资金245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方案的通知》(云发改易地〔2022〕632号),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7部门聚焦大型安置区,对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三类示范安置区评定及发展相对滞后安置区“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进行了联合审核评估,并形成了《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示范安置区奖励方案》和《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资金“补短板,促发展”方案》。

我市隆阳区瓦马乡下拉堡村皂角树集中安置区等3个安置区进入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安置区名单,共获省级奖补资金245万元。其中:施甸县仁和镇中和村昌和集中安置区进入全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示范安置区名单,获省级奖励资金25万元;隆阳区辛街乡辛街集镇集中安置区进入全省社区服务管理示范安置区名单,获省级奖励资金50万元;隆阳区瓦马乡下拉堡村皂角树集中安置区进入全省发展相对滞后安置区名单,获“补短板、促发展”补助资金170万元。75万元示范安置区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示范安置区搬迁后续扶持相关项目建设,持续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安置区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提升安置社区服务管理能力;170万元“补短板、促发展”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安置区亟需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安置区发展条件,激发安置区发展活力。(市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和扶贫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