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有关批示要求,切实扭转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迟报率瞒报率较高问题,4月3日,保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2023年一季度“双公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对市级6家单位,五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进行了通报约谈。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市级有关部门、五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分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发展改革委传达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有关批示精神,通报了全市2023年1-2月“双公示”省级抽查情况;参会的市级单位、五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围绕问题整改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最后,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就做好“双公示”问题整改提出3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双公示”工作是打造阳光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按照“依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无遗漏报送。二是扛牢责任。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和联络员,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到岗到人,按时按质报送“双公示”信息,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抓实抓细工作。三是强化督导。建立“双公示”信息录入提醒制度,强化“双公示”问题数据协同处理机制,聚焦行业领域特点,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全力以赴提升“双公示”工作水平。加大通报约谈问责力度,对“双公示”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明显的,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按有关程序报请纪检监察部门问责处理。(市发展改革委财信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