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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3-0/20230703-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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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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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突出“五个三”全面推进信用示范县创建

近日,在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共同举办的2023年保山市“诚信之星”及“信用示范县”宣传发布活动上,昌宁县荣获“信用示范县”荣誉称号。

近年来,昌宁县始终坚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竞争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聚焦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等信用建设重点领域,强化工作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培树特色亮点,突出“五个三”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突出“三个基础”,在工作框架上夯实平台、制度和标准。根据《保山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出台《昌宁县“信用县”创建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督导考核等制度,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2022年末,全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覆盖率均达90%以上,其中:全县创建信用乡镇13个,占乡镇总数的100%;信用村115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2.74%;评定信用户10.1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99.8%,累计为信用农户发放贷款7.85万笔,总金额23.65亿元,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突出“三个探索”,在推进环节中聚焦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信用县创建。围绕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评定试点工作,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确定评定标准、评定流程和优惠政策,先行先试探索工作经验,金融机构安排专人对接,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2022年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22笔,资金1.19亿元,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三、突出“三个关键”,在深化应用上抓好规范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运用信用结果,在社会治理、入党参军、干部选拔、评先选优、换届选举、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使用等领域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同时,以行政监管性惩戒带动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鼓励市场主体、行业协会、舆论媒体在市场交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对失信主体的惩戒作用。大力优化融资环境,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提升信贷资产质量,树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鲜明导向,形成“处处有信用、人人重信用、事事用信用”的良好环境。

四、突出“三个机制”,在推进方式上完善组织保障、考核通报和联络沟通。成立“信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人行、财政、金融办、农业农村局、金融机构等各成员单位职责。同时,制定《昌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深入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领域诚信建设,加大“双公示”信息归集力度,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信用档案,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考核,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金融效益相统一,营造了良好的县域信用环境。

五、突出“三项活动”,在宣传教育上抓好政策解读、专题宣传和重点推介。强化信用文化宣传教育,受众群体覆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社区、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等社会各个层面的人员。定期、不定期在信用昌宁网站、昌宁新闻网等媒体刊载征信有关知识,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动态;借助“3·15、6·14、金普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活动和政策解读,2022年开展宣传140余次,受众消费者2.4万余人,原创宣传素材2份,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入机构线上渠道宣传40余次,线上渠道点击量1600余次;人行、发改、教体、宣传部、团委等联合开展诚信文化进校园暨“诚信文化教育基地”创建,建成“诚信文化教育基地”15个;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评选“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个人”15个,加强信用舆情监测,推动全县加快形成“知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的浓厚氛围。、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下步,昌宁县将以获评“信用示范县”为契机,全方位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努力营造“倡导诚信、推动诚信、捍卫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擦亮“信用昌宁”品牌,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杨菁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