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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3-0/2024041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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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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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四个坚持”全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近年来,龙陵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绿美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7.89%;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39.59%、绿化覆盖率达43.8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21平方米、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6.63%、林荫路覆盖率达70.86%;实现绿美产业总产值147.6亿元。

一是坚持以“绿”为底,突出规划引领。对标省、市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工作要求,立足龙陵实际、因地制宜,先后制定了《龙陵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龙陵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2022—2031年)》,分别明确了3年重点工作任务和10年重点工作目标,规划重点项目52个、总投资5.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6578.25万元。健全完善“月调度、季通报、季现场会”调度机制和各行业绿美常态化后期管护机制,杜绝“只种不管”或“重种轻管”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以“美”为题,扮靓城乡颜值。实施“县花上树”工程。在城市主干道、城市公园、休闲广场等重要景观节点实施“县花上树”工程,累计种植30余万株石斛,让县城随处可见绿植和赏心悦目的石斛花卉,形成了“四季有绿、常年有花”的城市街景。实施“见缝增绿”行动。对龙山湖公园、东坡森林公园、西山坡公园、松山路南段、雨屏路东段等绿地进行补绿增绿,完成补植各类花草树木9.5万余株,移栽、更换行道树100株,新增绿化面积1.1万余平方米;开展城乡“见缝增绿”工作,完成道路绿化4800米、绿化面积3500余平方米、植树栽花4300余株。推行“典型引路”示范。镇安镇、东坡森林公园、龙城御府小区、木城等养、勐糯大寨、腊勐岭岗寨、龙山至勐柳公路等荣获云南省2022年度绿美标杆典型,勐糯大寨被认定为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八零八水库、等壳电站、勐糯小海、勐梅河(镇安段)等获评全市绿美河湖。

三是坚持以“产”为媒,提升经济效益。探索“石斛花卉+农旅”发展模式。推动以石斛花卉、枫斗加工、特色小吃等集游、吃、商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经济发展,打通“两山转化”的发展新路径。如,龙江乡马家田搬迁点在主巷道打造石斛树墙150米,绿化美化巷道8条,种植石斛花卉1万余株,带动群众开设农家乐4家、民宿1家,带动当地农特产品消费收入30余万元,实现年收入90余万元。探索“石斛花卉+庭院”发展模式。采取“合作社供苗、农户庭院种植、企业回收”的方式,形成“扮靓乡村、盘活资源、集体增收、群众致富”的庭院微经济发展模式。如,腊勐镇大垭口社区推行“党组织+合作社+企业+农户”的发展模式,带动12户示范户,利用自家庭院种植1200余盆石斛花卉,在扮靓农户庭院的同时,通过销售花卉盆景带动群众户均增收2万余元。探索“工业转型+双碳”发展模式。持续推动绿色硅材一体化产业发展,在不触碰生态红线的前提下,加快园区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升级。2022以来实施了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18MW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云南永昌硅业余热发电二期项目、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工业硅余热发电项目,园区企业年节约用电29246万度,节约生产成本12221.58万元,节约标煤10.3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2.49万吨。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凝聚全民合力。实施管绿护绿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县、乡、村三级“护绿”体系,切实做到以制定责、以责促行。全县划分县级林长责任区13个,设立各级林长281名,选聘护林员1138名,守护森林284.49万亩。实施绿美创建行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切实做到应绿尽绿。2022年以来,全县共完成创建绿美单位47家,参与义务植树活动人数达4.22万人次,植树70余万株,组织开展了“博爱龙陵 绿美家乡”募捐活动。实施环境提升行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绿化美化有机结合,实现了从“脏、乱、差”向“净、美、绿”的提升转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从2022年度综合排名全省第75位跃升至2023年第四季度第11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综合排名实现由全省89个三类县后列到并列第1的进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