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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186295-8-15_A/2016-0607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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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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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大学生创业项目服务指南

云岭大学生创业项目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及金额

①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给予3—5万元一次性无偿资金资助。

②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大学生创业网店补贴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2014年后毕业、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经项目评审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二次贷款贴息: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二、申报材料

(1)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

(2)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3)大学生创业网店补贴:①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②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若项目申请者未办理工商注册,需提供创业项目“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

(4)二次贷款贴息:按国家现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同时还需提供经“贷免扶补”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首次创业贷款按期还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明、按期纳税凭证、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

三、申报时间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每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底前;大学生二次贷款贴息项目全年均可申请。

四、承办单位

项目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各级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五、业务流程

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初审→评审→公示→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