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不按规定参加执法年审用人单位
实施行政处罚的公示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实行网上年审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4号)要求,2016年9月至11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不按规定参加2015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13家用人单位,按《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每家500元罚款。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