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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s_rsj-15_A/2017-0104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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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解答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解答

 

1.哪些人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小额担保贷款(以前称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属于政府推动的旨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性商业贷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我省登记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和返乡创业的农村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①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工商注册所在地或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有关承办机构提出申请。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各地区具体要求略有区别,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实际居住地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反担保人及反担保证明材料;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②填报《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③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

④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借贷手续。

3.到哪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创业人员可以到下列单位(机构)咨询、申请:

各县级就业服务局(或就业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已经开办小额担保贷款推荐承办业务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的县以下基层单位。

4.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是多少,怎样还款?

答:贷款额度:①个人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不超过5万元(其中妇女申请的不超过8万元,高校毕业生申请的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5万元以内(妇女、高校毕业生每人10万元以内)计算,总额不超过30万元。创业成功后,新吸纳人员就业的,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每人5万元以内计算,总额不超过3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期限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承贷银行约定。

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承贷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5.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形式有哪些?

答:保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应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条件由担保机构确定。一般由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供担保,也可以由担保机构认可的企业或其他人员作担保。

抵押或质押。担保机构认可的借款人个人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6.小额担保贷款可以享受财政贴息吗?

答: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以享受财政贴息。

在国家规定的贷款期限、额度内,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微利项目:指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项目。

 7.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后,按时按期还清了贷款的,能否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的创业者,按时按期还清贷款后,如继续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带动(或吸纳)人员就业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仍然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以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