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53号),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现将《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docx】
附件【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
附件【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
附件【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