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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186295-8-/2019-0927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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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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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方针和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

2.负责市直各类企业、私营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等事务;

3.负责市直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工作;

4.负责对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工作,以及市直参保离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

5.负责市直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

6.负责对市直参统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7.负责市直参统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一年一度的认证工作;

8.负责市直参统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的邮寄工作;

9.负责指导各县(区)基本养老、工伤、生育、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以及各项基金的监管;

10.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项基数核定工作;

11.负责向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报告全市养老、工伤、生育、被征地农民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12.负责编制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编制及上报工作;

13.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具体业务经费经办,及对县、市、区政策业务指导。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四季度,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22.66万人,其中企业职工11.1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5.5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4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1.6万元。2018年四季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3.89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收入11.9万元,支出10.6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11.99万元,支出11.1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0.41万元,支出2537万元。生育保险征缴收入0.75万元,支出6678万元。各险种基金收入完成情况见下表:

(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截止第四季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9215人,较上年末增7552人,其中:参保职工111487人,离退休人数37728人。实际缴费人数107011人,较上年末增加7279人。四季度新增退休人员1968人,死亡971人。四季度离退休人员达37728人,较上年同期36751人增977人,新增退休人员1968人,死亡971人。2018年末离退休水电勘测20人从2018年开始享受机关事业待遇,所以年末离退休人数与实际人数有差异。

2018年四季度基金总收入118987万元,较上年95605增加23382万元。总支出106422万元,较上年97699同期增加872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数的增加。单位部分征收率达到95.19%,个人部分征收率达到98.23%。月人均离退休费2380元, 较上年2255元增加12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待支出,人均离休工资增加。人均缴费工资2416元,较上年2210元增加206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本年新增欠费3871万元,期末累计欠费12273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截止2018年四季度,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77365人,较上年76486末增加879人。其中,参保职工55484人,退休人数21881人。四季度机关养老保险实际缴费55484人, 较上年末增加362人。本期办理退休人数1016人,死亡499人。

2018年四季度基金总收入119929万元,较上年105555同期增1235.48万元增加14374万元, 增加主要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大幅度调资、缴费基数增长,引起保险费收入增长。2018年四季度基金总支出111124万元,较上年增104226万元,增加689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退休人数增长,退休工资增加。月人均退休费4286元,较上年4080万元增加206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调待支出。

(4) 职业年金

截止2018年四季度,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参保人数为55484人,较上年55122末增加362人。职业年金本期单位缴费收入3662万元,个人记账余额19615万元。

(5)工伤保险

截止2018年四季度,四季度工伤保险参保户数4501户,比上年3467户增加了1034户。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54418人,较上年146107人增加8311人,实际缴费154418人,较上年146107人增加8311人。参保人数增多的主要原因:一是扩面参保的成效,另一方面是季节性用工增大,参保人数增大。

2018年四季度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4059万元,较上年4678减少619万元,基金总支出2537万元。缴费人数152230人,较二季度145360增加了6870人。

人月均缴费工资4143元,应缴工伤保险费2439万元,实收2348万元,征收率96.27%,综合费率0.32%。其中企业当期新增欠费57万元,期初欠费91万元,机关事业累计欠费36万元,全部为当期欠费。欠费的原因 :企业欠费的原因主要为一些困难企业无力按时缴纳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欠费是由于有些县财政部门分期或者按年拨款,造成季度末拨款不到位,我市要求所有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本年末清缴所有欠费,当年不允许出现欠费。

2018年四季度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537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5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4万元,减少15.87%,其中,医疗待遇支出554万元,较上年661万元减少107万元,工亡待遇1345万元,较上年2164万元金减少819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支出预算支出较低,主要是四季度工亡及医疗支出较少。

(6) 生育保险

截止四季度,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15984人,较上年末110777人增加5207人,实际缴费人数115984人,较上年末110777人减少5207人。

四季度,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485万元,较上年4190万元,增加3295万元。保险费收入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是根据保人社联(2018)4号《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2018年1月1日起全市生育保险费率由0.8%统一调整为1%。全市3月份开始按1%征收外,部分县区在3月进行了补收。其中:昌宁县补收1-2月份25万元;施甸县补收1-2月7.25万元;隆阳区列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300万元。 四季度,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678万元,较上年6110增568万元。基金支出中全部为待遇支出。基金支出增长主要是二胎政策的实行,生育人数持续增长,基金支出压力较大。四季度其中企业期末累计欠费147万元;机关事业期末欠费5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欠费是由于我市施甸县财政部门分期或者按年拨款,造成季度末拨款不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XX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合计68,753,584.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53,584.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90810.94元,增长58.1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319810.9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21424838.68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59527元,项目支出减少40994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8,753,584.46元。其中:基本支出68,441,684.46元,占总支出的99.55%;项目支出311,900.00元,占总支出的0.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90810.91元,增长58.1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5700750.94元,项目支出减少409940元,主要是2018年社会保险征缴经费3万元没有这个项目,2018年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比2017年减少2.8万元。2018年考核奖励经费列入基本支出,而2017年全部列入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441,684.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00750.94元,增长60.1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70%。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425820.03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39573元,津贴补贴增加323637元,奖金增加809628.05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增加96932.6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6049.34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92740.8元,为办公室购置费92740.8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4171760.11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0250元;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5%,商品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6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5%,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1,9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9940元,减少56.79%,主要原因: 2018年社会保险征缴经费3万元没有这个项目,2018年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比2017年减少2.8万元。2018年考核奖励经费列入基本支出,而2017年全部列入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如下:

保财社(2018)15号社会保险系统维护费15万元,功能分类2080109,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下办公费12.6万元,印刷费1.06万元,邮电费2.8万元,差旅费8.49万元。

保财社(2018)15号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专项经费3万元,功能分类2080109,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下邮电费3万元。

保财社(2018)15号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8万元,功能分类2080109,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下差旅费1.82元,维护费0.5万元,会议费3.27元;资本性支出下办公设备购置1.8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0.58万元。

保财社(2018)5号敬老节慰问经费3万元,功能分类2080109,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下差旅费0.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万元。

保财社(2018)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2.19万元,功能分类2080799,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下差旅费0.08万元;资本性支出下办公设备购置2.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753,584.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90810.94元,增长58.1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425820.03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39573元,津贴补贴增加323637元,奖金增加809628.05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增加96932.6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6049.34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92740.8元,为办公室购置费92740.8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4171760.11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02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6,86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2017年度职工考核奖励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266,72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9%。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356843.61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1560336.98元、就业补助219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7643.79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00元,支出决算为9,857.00元,完成预算的4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57.00元,完成预算的44.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控制接待对象、接待标准,降低了公务接待费9857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111.30元,下降-1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11.30元,下降-17.64%。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85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5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期间接待上下级单位。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05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740.8元,增加24.64%,主要原因:

(1)办公费47179.89元,与上年对比增38384.13元,增加436.39%,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办公室搬迁,重新购置办公用品。

(2)印刷费635元,与上年对比减635元,增100.00%。

(3)手续费1165元,与上年对比减386.1元,减少24.89%。

(4)水电费243.33元,与上年对比减5983.57元,减少96.09%,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后不需要再承担原办公区、居民区的水电费。

(5)邮电费3478元,与上年对比增2947.6元,增加555.73%,主要原因是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方法的改进,需要邮寄的文件资料增多。

(6)物业管理费480元,与上年对比增80元,增加20%。

(7)差旅费12569.6元,与上年对比增7977.6元,增加174.4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新增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各种培训增加。

(8)会议费7039.44元,与上年对比增7039.44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新增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各种对县区的培训会议增加。

(9)培训费10428元,与上年对比增9576元,增加1123.9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新增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各种对县区的培训会议增加。

(10)接待费9857元,与上年对比增188.7元,增加1.95%。

(11)工会费73004.64元,与上年对比增24924.24元,增加51.84%。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增加,

(12)其他交通费295672元,与上年对比增36272元,增加13.98%。

(13)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7300元,与上年对比减13217.9,减少64.4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造,我单位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203,111.20元,其中,流动资产1,814,264.42元,固定资产4,383,066.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7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0,485.9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25,022.97元,固定资产减少49,68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5,78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处置车辆XX辆,账面原值XX元;报废报损资产XX项,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XX元;出租房屋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XX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03111.2 1814264.42 4383066.78 3749345.78 633721 578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XX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XX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XX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XX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XX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XX%。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社会化服务人员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05〕107号)规定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机构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给社保机构,社保机构按街道社区组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的情况下拨到各服务管理机构。2018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经费8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3、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8万元,实际到位8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退休服务人数:全年服务退休人数37728人,全年实际服务人数37728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服务工作覆盖率:全年指标100%,实际完成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退休人员满意度目标:满意率95%,实际满意率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18年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②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社保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企业退休人员慰问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号)、云政办发[2007]20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市对2018年实行属地移交的省属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预测,2018年共需退休人员活动经费7.7万元。为使敬老节工作得以顺利开展2018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经费3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3万元,实际到位3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发放慰问金3万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服务工作覆盖率:全年指标100%,实际完成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退休人员满意度目标:满意率95%,实际满意率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18年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②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社保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系统运行及维护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我市具体经办业务的数据量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市链接各市、县(区)5条20M光纤线路电信的收费标准测算,一年电路租费及系统维护费需15万元。2018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经费15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15万元,实际到位15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维护费支付率:按月支付系统维护费,年底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100%。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20M光纤线路电信条数:全年租用光纤线路5条,实际租用5条,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支付电信线路费用:全年支付电路租用费15万元,实际支付15万元,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系统安全无故障率:年底指标全年系统100%故障,实际完成指标全年系统100%无故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退休人员满意度目标:满意率95%,实际满意率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18年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②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社保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个人权益邮寄账单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及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按时、按要求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表邮寄到每一位参保缴费人员手中、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018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经费3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3万元,实际到位3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邮寄账单份数:全年邮寄账单36000份,全年实际邮寄账单36000份。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支付电信线路费用:全年支付电路租用费3万元,实际支付3万元,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工作覆盖率:全年指标100%,实际完成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退休人员满意度目标:满意率95%,实际满意率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18年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②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社保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财社〔2018〕82号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省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经费2.19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2.19万元,实际到位2.19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社会保险完成年初计划数104.68%。

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退休人员满意度目标:满意率95%,实际满意率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18年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①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②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市社保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