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保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编办[2011]53号),保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工作。
(2)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相关就业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分析工作。
(3)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和调控。
(4)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创业促进就业政策;负责小额贷款的统计分析;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机构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经办;承担市本级小额贷款经办业务;承担市创业小额贷款和市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办公室工作。
(5)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
(6)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组织实施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就业工作能力建设。
(7)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并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开展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1)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增加城镇就业。2018年,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3.23万个,完成年计划2.7万个的119.6%,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0.46万个,完成年计划0.38万个的121.1%;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2.77万人,完成年计划2.3万人的120.4% ,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54万人,完成年计划0.43万人的125.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49万人,完成年计划0.42万人的116.7%;继续保持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截止12月底,全市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8237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40%,控制在年计划4.3%以内。
(2)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就业专项行动。年初,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就业局的安排部署,一是组织开展“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入户家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788户,登记认定未就业困难人员474人,其中:残疾人65人,去产能职工58人;发放宣传材料900多份;组织7场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活动期间帮助就业困难人员447人实现就业,其中:残疾人7人,去产能职工58人;帮助297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认定零就业家庭3户,帮助零就业家庭3人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组织“春风行动”。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招聘信息、就业咨询、法律援助、维权行动等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共组织召开各类招聘会10场,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23600余份,劳动维权和法律援助1165人;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数104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096人,女性5169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989人,享受培训补贴1009人);实现县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7146人(女性908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316人),实现县外省内转移就业20733人(女性311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009人),实现跨省转移就业6845人(女性216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73人)。三是举办了“促进供需对接,助力转型发展”为主题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发放各类就业政策宣传资料6800余份;实施维权及法律援助734人次;举行各类招聘会5场;参加招聘周的各类企业179家;提供岗位信息2260条,其中: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237个;签订就业(意向)协议1396人,其中:高校毕业生500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435人,就业困难人员15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67人;签订职业技能培训意向744人。
(3)积极筹措就业专项资金,认真落实优惠扶持政策。2018年,全市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5914.89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4992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753.3万元, 市、县(区)地方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利息收入12.99万元,其他收入126.6万元。全市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59276人次,支付就业补助6276.4万元,其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7890人,支付培训补贴2060.11万元;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356人,支付资金667.89万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23058人,支付鉴定补贴228.18万元;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3430人,支付资金2515.11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085人,支付资金322.68万元;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428人,支付资金142.8万元; 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扶持29人,支付资金39.63万元;省级创业园补助资金290万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
(4)部门联动,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全市新增发放贷款596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935人的100.5%;新增发放贷款58713万元;带动就业11773人(就业经办机构新增发放贷款195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950人的100.5%;新增发放贷款19160万元;带动就业3971人)。二是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全市新增发放贷款4043人(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964人(户)的102%;新增发放贷款42816万元;带动(吸纳)就业7960人(就业经办机构新增发放贷款2036人(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955人(户)的104.1%;新增发放贷款22085万元;带动(吸纳)就业4192人)。三是完成“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目标任务80户。截止12月底,全市受理申请企业80户,初审80户,会审80户,拨付资金72户,扶持202.5万元,带动就业419人。四是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按云政办发〔2014〕30号和云财社〔2014〕169号文要求,经审核评审,2018年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扶持29人,具体为:无偿补助10人,场租补贴17人,二次贷款贴息2人。
(5)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继续开展以“保山籍离校回保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见习活动。2018年,新增见习基地8家,累计全市共有96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到岗就业见习805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680人的118.4 %。
(6)积极抓实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情况。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8043人,已就业7683人,就业率95.5%。教育部门移交保山市1101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或办理业务1101人,已就业1076人,已录入就业率97.7%,接受就业创业服务1412人次,接受就业创业服务率128%。
(7)开展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2018年,以发放“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为契机,积极开展SIYB创业培训工作,全市共组织创业培训4169人(大学生创业培训513人,完成省下达任务500人的102.6%)。组织大学生技能培训501人,完成省下达任务500人的100.2%。
(8)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就业信息监测、就业统计和失业动态监测等工作,提高就业信息质量。2018年,全市共为43264人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女性23138人。(市本级324人、女143人,隆阳区11803人、女5975人,施甸县8060人、女3807人,腾冲市11044人、女7271人,龙陵县6032人、女3089人,昌宁县5999人、女2853人)。
2.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技能扶贫工作
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22.37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8.55万人次的120.6%,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7.05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2.83万人次的249.1%;全市累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1.96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86.5万人次的106.3%,其中:累计转移到省外18.8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7.67万人次的106.4%;新增转移就业20.47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4万人次的146.2%,其中:转移到省外就业9.65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8.5万人次的113.5%,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85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04万人次的274%。
3.开拓创新,主动适应就业创业形式新变化
(1)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系统逐步完善。通过近两年推广使用,全市就业数据得到充分整合、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企业招聘和个人求职实现互动、系统推广使用目标逐步显现。该系统通过互联网将全市就业信息联网,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自动进行分类对接,实现就业工作网格化布点、网络化管理的功能目标。年末,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录入100万人,安装系统客户端1237个,发展企业会员单位124户,发布政策法规74条,发布服务指南134条,发布招聘信息145条,发布求职信息7939条,已开通招聘、政策手机推送服务,推送招聘短信278753条,开通了微信客户端信息推送服务(微信用户可通过微信客户端录入自己的个人信息进入信息库),微信用户3000多人。
(2)“三到位”服务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一是政策明确到位。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工作等系列政策文件,为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二是保障措施到位。成立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园区(园中园)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站,开辟就业自助超市,统筹协调全市人力资源,整合园区(园中园)就业数据,服务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需求和激励扶持工作5000余人次。三是资金落实到位。采取政府分级帮扶、 园区补助、企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支付五项激励扶持措施的企业7户、1955人、57.44万元。
4.扎实开展创业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建设
保山市建设省级创业平台13个(其中:省级创业园6个,省级众创空间3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4个),2017年认定省级创业园2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2个。对已经评审认定的2015年度、2016年度4个省级创业园、2个省级众创空间、2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核查方式认真进行复查。积极组织三批次8个创业团队赴上海参加创业实训活动。认真开展“双创”活动周系列活动。目前,各创业园区、众创空间、 校园创业平台入驻企业1006户,带动就业2273人;开展导师辅导555次,创业讲座157次,创业大赛43场,项目路演95次,创业培训180期,培训6178人次。2018年到位省级创业平台补助资金464万元(其中:2015年30%补助资金129万元,2016年30%补助资金69万元,2018年70%补助资金266万元)。
5.认真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调减失业保险费率,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2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95号)等文件要求,一是调减失业保险费率。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下调为1.0%,其中单位0.7 %、个人0.3%。全市5月份起积极做好费率调整、1-5月已收缴费用的冲减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其中,由于从2018年1月起再次降低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费率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每个月将减少117.7万元,1-12月将减少1340万元,全年为企业减负938万元,为个人减负402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45%、40%分别给予稳岗补贴给予稳岗补贴。通过申报、会审和公示,2018年全市累计拨付符合条件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龙陵邦腊掌温泉有限责任公司等516户企业给予稳岗补贴1049.56万元,惠及参保职工2.96万人。
(2)按时足额发放待遇。2018年,全市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2893人,16557人月,共使用失业保险基金2619.26元。(失业金1407.8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26.63万元;丧葬补助3.55万元;稳岗补贴1049.56万元、创业补贴0.9万元、技能提升补贴30.75万元)。
(3)推进失业保险扩面。2018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515户,比上年末的2381户增加134户,参加失业保险达8.99万人,比上年末的8.63万人增了0.3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8.88万人的101.2%。其中:市本级2.06万人,完成计划数1.95万人的105.6%;隆阳区1.81万人,完成计划数1.80万人的100.6%;施甸县0.95万人,完成计划数0.95万人的100%;腾冲市2.20万人,完成计划数2.20万人的100%;龙陵县1.02万人,完成计划数1.03万人的99%;昌宁县0.95万人,完成计划数0.95万人的100%。
(4)强化基金征缴。2018年,全市已征缴失业保险费4632.87万元,完成年计划3300万元的140.4%。其中:市本级已收1252.95万元,完成年计划800万元的156.6%;隆阳区已收671.57万元,完成年计划750万元的89.5%;施甸县已收618.80万元,完成年计划350万元的176.8%;腾冲市已收973.36万元,完成年计划750万元的129.8%;龙陵县已收413.35万元,完成年计划350万元的118.1%;昌宁县已收702.84万元,完成年计划300万元的234.3%。
(5)继续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加强失业职工管理。根据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精神,继续扎实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认真查实,严格把关,详细记录,了解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状况,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6)加强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及时进行系统维护,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提高信息质量,实现单位、个人、待遇核定等信息化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6333955.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47436.91元,占总收入的90.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86519.00元,占总收入的9.71%。与上年对比减少2034217.14元,减少11.0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20736.14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8815.06元,就业管理事务支出减少370956.0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76336.25元,就业补助增加6614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减少3923658.95元;其他收入增加1586519.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972306.2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7995.86元,占总支出的18.83%;项目支出12964310.34元,占总支出的81.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21759.87元,减少13.1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59177.19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78115.06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减少360956.0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76336.25元;项目支出减少2262582.68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89300.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增加595716.23元,就业补助支出增加951084.64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减少3620083.5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7995.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177.19元,减少5.03%,主要原因:一、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74611.57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减少359005.00元,津贴补贴支出增加37301.00元,奖金支出增加525813.06元,绩效工资支出减少3291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76336.2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6278.62元,医疗费支出增加20487.00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2155.38元,其中:办公费支出增加4.41元,印刷费增加450元,水费减少450.33元,电费增加314.85元,邮电费减少7771.02元,差旅费增加7384.51元,维护费增加1908.00元,培训费增加1154.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053.00元,工会经费增加787.48元,福利费减少489.2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4487.1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1428.50元。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6721.00元,其中:奖励金减少37801.0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08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64310.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62582.68元,减少14.86%,主要原因:保财社〔2017〕174号考核奖励经费减少189300.00元, 省就业局拨省级创业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增加990000.00元,省就业局拨2018年网络创业培训补助增加240000.00元,省就业局拨2018年失业动态监测调查费增加12519.00元,省就业局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费32000.00元,保财社〔2017〕240号2017年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专项经费减少10000.00元,省下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减少668802.77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资金增加154000.00元,就业补助资金增加697084.64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减少19437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增加153141.05元,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829524.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97787.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2%。与上年对比减少3027476.1元,减少17.08%,主要是由于:一、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74611.57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减少359005.00元,津贴补贴支出增加37301.00元,奖金支出增加525813.06元,绩效工资支出减少3291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76336.2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6278.62元,医疗费支出增加20487.00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911274.57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910.04元,印刷费减少12788.00元,水费减少1679.58元,电费增加208.04云,邮电费增加12775.30元,差旅费增加74674.51元,维修(护)费减少24692.00元,会议费增加5813.00元,培训费增加1154.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3893.00元,劳务费增加121811.27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3840.95元,工会经费增加787.48元,福利费减少489.2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547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079683.40元。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10198770.04元,主要是因为生活补助增加10424791.04元,奖励金减少22710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80.00元。四、资本性支出减少140360.00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4036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11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2017年政府考核奖的发放(278115.0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6109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支出2432403.49元,公用经费支出297477.31元,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失业及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系统维护经费180000.00元,就业补助支出11151217.29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857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53141.05元),普惠发展专项支出(105433.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29.00元,完成预算的2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29.00元,完成预算的23.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相关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893.00元,下降74.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893.00元,下降74.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72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2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就业创业,创业贷款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477.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155.38元,主要是由于办公费增4.41元,印刷费增450元,电费增314.87元,差旅费增7384.51元,维护费增1908元,培训费增1154元,其他交通费用增14487.1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41428.5元,工会经费增787.48元;水费减450.33元,公务接待费减7053元,福利费减489.20元,邮电费减7771.02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增、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部门资产总额5048918.18元,其中,流动资产3392008.90元,固定资产1656909.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2160.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93953.61元,固定资产减少38207.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553434.28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99项,账面原值168947.3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25.1平方米,账面原值35842.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5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048918.18 3392008.90 1656909.28 553434.28 110347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7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7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失业及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系统维护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保人社联〔2013〕175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互联网+经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失业动态监测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办〔2012〕47号)等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就业形势新变化,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的工作。省、市、区联合研发的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已在全市推广使用,争取2018年底全市人力资源信息突破100万条,发展会员单位130户以上,为加快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系统推广使用进度,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部、省级“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实现失业保险省级数据大集中,对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9.51万人以及劳动用工单位登记等各项劳动就业工作实现动态管理,维护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和失业动态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稽核工作。2018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经费18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180000.00元,实际到位18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到100%,对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9.31万人以及劳动用工单位登记等各项劳动就业工作实现100%的动态管理,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系统运行率达到100%,实际失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率为100%,对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9.51万人以及劳动用工单位登记等各项劳动就业工作实现100%的动态管理,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系统运行率100%,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年初计划1.91万人,基金征缴收入年初计划1200万元,实际参保人数1.97万人,实际基金收入1741.91万元。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95%,达到预期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8年度失业及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系统维护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能够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各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得出较为清晰的优劣评价,在年度各部门的考核中,可以参考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对承担资金管理使用任务的各部门做出一定的量化打分。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可以审视自身的资金管理水平,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的失业及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系统维护经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办〔2018〕5号)文件要求,2018年省下达我市目标:城镇新增加就业25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2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700人,开发就业岗位29000个,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4050个;农村劳动力培训18.55万人次,新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10万人,转移到省外就业7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42000人,其中:培训农村劳动力35000人;新增加高技能人才500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190人。
按照《云南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设立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及补充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就业〔2012〕2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对〈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市级和县(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局)加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牌子的请示〉的批复》(保编办〔2012〕37号)精神,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于2012年4月成立。目前人员到位4 人。主要工作:运作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办理“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担保审核和个人小额贷款的担保审核;负责向承贷金融机构代位清偿所担保的不良贷款,依法协助承贷金融机构向债务人追索代位清偿的债务,负责核对和确认承贷金融机构的贴息申请和明细表,协助承贷金融机构回收贷款本息。
2018年,全市共扶持创业8819人(小企业15户),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8729人(户)的101.03%,新增加发放贷款8.84亿元,带动(吸纳)就业20115人。其中:“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创业542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375人的101%,新增加发放贷款53744万元,带动就业12367人(就业经办机构新增加发放贷款142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20人的100.5%,新增加发放贷款13999万元,带动就业3147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3391人(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354人(户)的101.1%,新增加发放贷款34661万元,带动(吸纳)就业7748人,(就业经办机构新增加发放贷款1515人(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00人(户)的101%,新增加发放贷款15773万元,带动(吸纳)就业3334人)。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作用,切实做好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2018年我市大学生创业补贴目标任务30人,经评审上报29人,补贴29人,补贴资金87万元。
2018年,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不仅要继续完成“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做好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同时还要为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为全面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市财政局在2018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工作专项工作经费1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10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城镇新增加就业1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0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50个,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新增加高技能人才500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190人;实际完成情况城镇新增加就业124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2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49人,开发公益性岗位310个,职业技能培训3413人,新增加高技能人才1530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195人,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实际城镇登记失业率在3.39以内,达到预期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95%,达到预期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8年度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能够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各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得出较为清晰的优劣评价,在年度各部门的考核中,可以参考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对承担资金管理使用任务的各部门做出一定的量化打分。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可以审视自身的资金管理水平,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的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通知》(云政发〔2015]8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26号)规定,2018年省下达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2586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0元,实际到位303441.05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使用153141.05元,执行率50.47%。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2018年新增加“贷免扶补”扶持创业5375人(户),新增加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54人(户)。实际完成:2018年新增加“贷免扶补”扶持创业5428人(户),新增加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91人(户),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创业担保贷款还款率≧98%,贷免扶补创业贷款还款率≧98%。实际完成创业担保贷款还款率≧98%,贷免扶补创业贷款还款率≧98%。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86亿元,创业担保贷款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人,贷免扶补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人。实际完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84亿元,创业担保贷款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3人,贷免扶补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3人。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95%,达到预期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使用资金为老米企业贴息资金,未开展此项工作,待财政收回贴息资金。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能够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各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得出较为清晰的优劣评价,在年度各部门的考核中,可以参考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对承担资金管理使用任务的各部门做出一定的量化打分。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可以审视自身的资金管理水平,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就业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办〔2018〕5号)文件要求,2018年省下达我市目标:城镇新增加就业25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2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700人,开发就业岗位29000个,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4050个;农村劳动力培训18.55万人次,新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10万人,转移到省外就业7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42000人,其中:培训农村劳动力35000人;新增加高技能人才500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190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11090400.00元,实际到位110904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使用11000400.00元,执行率99.18%。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指标值1000人,完成值1200人;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数量指标值650人,完成值651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指标值450人,完成值462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指标值700人,完成值722人;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指标值300人(人次),完成值372人(人次)。
质量指标: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比例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80%;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值95%;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率大于等于90%;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完成值大于等于95%;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完成值大于等于95%;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完成值大于等于95%。
时效指标: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完成值大于等于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指标值大于等95%,因就业问题发生大群体性事件指标值0;零就业家庭帮扶率实际完成值大于等95%,因就业问题发生大群体性事件实际完成值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95%,达到预期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剩下资金量较小,待明年此项资金下达后一起支付。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就业补助资金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能够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各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得出较为清晰的优劣评价,在年度各部门的考核中,可以参考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对承担资金管理使用任务的各部门做出一定的量化打分。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可以审视自身的资金管理水平,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的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历年省拨就业管理事务结余
2.项目基本情况
历年省拨工作经费结余结转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无
(2)组织实施无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0元,实际到位1469469.98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使用了0元,执行率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无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无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无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未开展此项工作,待明年开展后形成支出。
6.绩效自评结果
无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省就业局拨省级创业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地项目评审认定复核的情况,向财政厅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省财政厅复核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省就业局,省就业局再将资金拨付至我单位,我单位拨付至县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0元,实际到位99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使用了990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应分配县区指标值3个,实际完成3个。
时效指标:资金分配时间指标值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无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95%,达到预期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就业补助资金,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能够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各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得出较为清晰的优劣评价,在年度各部门的考核中,可以参考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对承担资金管理使用任务的各部门做出一定的量化打分。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可以审视自身的资金管理水平,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的省就业局拨省级创业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资金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省就业局拨2018年网络创业培训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年初目标任务,每人1200元,拨付至我单位,我单位再拨付至县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0元,实际到位552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使用240000.00元,执行率43.47%。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培训人数指标值460人,实际完成460人。
时效指标:资金分配时间指标值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95%,达到预期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培训任务已经完成,待单位申请补贴后即可拨付。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就业补助资金,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能够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各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得出较为清晰的优劣评价,在年度各部门的考核中,可以参考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对承担资金管理使用任务的各部门做出一定的量化打分。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可以审视自身的资金管理水平,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的省就业局拨2018年网络创业培训补助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省就业局拨2018年失业动态监测调查费
3.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实现失业保险省级数据大集中,对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9.31万人以及劳动用工单位登记等各项劳动就业工作实现动态管理,维护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和失业动态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稽核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0元,实际到位12519.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到100%,对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9.31万人以及劳动用工单位登记等各项劳动就业工作实现100%的动态管理,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系统运行率达到100%,实际失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率为100%,对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9.31万人以及劳动用工单位登记等各项劳动就业工作实现100%的动态管理,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无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95%,达到预期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8年度失业及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系统维护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能够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各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得出较为清晰的优劣评价,在年度各部门的考核中,可以参考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对承担资金管理使用任务的各部门做出一定的量化打分。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可以审视自身的资金管理水平,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的省就业局拨2018年失业动态监测调查费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省就业局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指标任务,省就业局按照年初计划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费拨我局,由我局拨付到县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0元,实际到位32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分配到县区:目标值2个,实际完成值2个。
时效指标:资金分配时间目标值:2019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19年12月31日前。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无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95%,达到预期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8年度失业及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系统维护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能够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各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得出较为清晰的优劣评价,在年度各部门的考核中,可以参考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对承担资金管理使用任务的各部门做出一定的量化打分。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可以审视自身的资金管理水平,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的省就业局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费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指标任务,省、中央拨各项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39833.00元,实际到位105433.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资金使用39833.00,执行率37.78%。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2018年新增加“贷免扶补”扶持创业5375人(户),新增加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54人(户)。实际完成:2018年新增加“贷免扶补”扶持创业5428人(户),新增加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91人(户),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创业担保贷款还款率≧98%,贷免扶补创业贷款还款率≧98%。实际完成创业担保贷款还款率≧98%,贷免扶补创业贷款还款率≧98%。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86亿元,创业担保贷款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人,贷免扶补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人。实际完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84亿元,创业担保贷款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3人,贷免扶补户均带动就业人数≧2.3人。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95%,达到预期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待明年工作任务完成后支付。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8年度失业及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系统维护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能够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各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得出较为清晰的优劣评价,在年度各部门的考核中,可以参考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对承担资金管理使用任务的各部门做出一定的量化打分。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可以审视自身的资金管理水平,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的省就业局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费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相关就业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分析工作。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和调控。
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创业促进就业政策;负责小额贷款的统计分析;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机构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经办;承担市本级小额贷款经办业务;承担市创业小额贷款和市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办公室工作。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组织实施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就业工作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并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开展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①促进就业创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意见,推进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继续把新增加城镇就业纳入市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评估范畴。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职业培训创新发展,全面实施职业培训普惠制度。
②有效增加基金收入。加强业务经办系统和组织机构建设。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落实相关工作加强失业保险基金扩面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市就业局财务总收入18072126.24元,较上年减少2434319.56元,同比减少11.87%,其中上年结转收入1738170.33元,财政拨款收入14747436.91元,较上年减少3620736.14元,同比减少19.71%,其他收入1586519.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47436.91元,较上年减少3620736.14元,同比减少19.71%。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我办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控制政府采购价,均在市财政局公布的政府采购定点单位举办,节约支出成本。涉及到采购的项目,均按程序进行招标,降低成本,增加强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检查我局财政资金支出项目实施效果和成果,考核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促进人社事业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以后人社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包括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4个一级指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绩效自评、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就业计划完成率、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完成率、培训计划完成率、促进社会就业、降低失业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7个三级指标。
(3)自评组织过程
①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②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②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②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③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就业计划完成率。2018年,开发就业岗位3.25万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城镇新增加就业2.7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6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9%,控制在4.2%以内。
--失业保险累计参保人数完成率。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1.9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14%。
--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完成率。强化基金征缴,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00.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45.16%。
(4)效果情况分析
①促进社会就业,降低失业率。2018年,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3.23万个,完成年计划2.7万个的119.6%,其中:2018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25.11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1万人次的1.6倍,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3.6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18万人次的3.3倍。全市完成新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8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1万人的2.1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7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0.78万人的7.4倍。支付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4196人、167.84万元;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3035个,安置贫困劳动力3035人,支付劳务补贴240.6万元,认定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返乡创业组织12个,涉及贫困劳动力130人,一次性补助13万元;发放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2188人、205.14万元;发放劳务中介补贴9.32万元;发放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11.73万元。二是积极实施社保优惠政策。落实社保优惠政策,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参保企业减少成本2892万元;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0.1%—0.95%八个档次执行,为参保企业减少成本5005万元;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为参保企业减少成本1372万元。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共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333人,支付金额437.11万元;落实失业保险支持技能培训和就业稳岗政策,为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121.2万元,稳岗补贴支出779.74万元。三是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新成效,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就业经办机构新增加发放“贷免扶补”贷款5428人、53744万元,带动就业12367人;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3391人(户),新增加发放贷款34661万元,带动(吸纳)就业7748人。
②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巩固人社规范提升成果,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十个从严》《作风建设十个严禁三十项不准》,按照《推动党建工作创一流走前头实施方案》《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持之以恒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人社风险防控,以严实的作风保障人社事业在阳光下运行。深入推进人社“放管服”改革,确保 “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落地,通过简政放权、流程再造、政务公开、限时办理,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强化监管服务职能,不断提升人社系统办事效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加大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力度,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工作模式和流程,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拓展服务基层群众的人社业务功能,开展信息查询、办事接件和反馈办理结果、网上维权等工作。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预算年度工作计划难以细化,导致预算执行进度在上半年难以达到考核进度要求。2016年10月编制2017年项目预算,是按照近年常规工作情况预测的,更为具体的工作计划一般在2017年1至2月才能制定出来,有的甚至要到4至5月才能具体细化,部分工作还需待省人社厅或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后才能开展,这就导致预算执行进度在上半年难以达到考核进度要求。
针对此问题,市就业局将进一步强化预算年度工作计划,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在编制预算年度工作计划时,要求项目实施处室一起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积极主动加强与省人社厅的协调沟通,进一步科学、合理的细化安排年度工作计划。通过抓预算年度细化工作计划,合理科学编制预算,从而有效保障部门预算执行。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加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绩效评价是对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反应项目实施的效益。评价分为4个档次:分为优秀(S≥95)、良好(85 ≤S≤95)、合格(65≤S≤85)、不合格(S≤60)4个评价等次。对于评价优秀的项目加大资金,以期待更好的公共效益;对于评价结论合格以上的项目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于评价结论不合格的项目,减少资金或者取消项目。
7.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②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做到既按照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好工作,又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③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市就业局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④加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各单位如有补充,可自行添加。)
附件: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