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15_Z/2018-022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就业创业的法规政策。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分析,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指导校园工作站、园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相关工作;承办市本级业务。

2、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服务人才的法规政策。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人才服务管理;负责向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人才服务;开展创业服务,指导创业示范园创业苗圃园、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工作;承办市本级业务。

3、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失业保险的法规政策。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和调控,预测预警失业率变化状况;组织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的政策;承办市本级业务。

4、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创业促进就业的法规政策。负责创业小额贷款的统计分析,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机构开展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承办市本级业务;承办市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法规政策。负责服务管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相关工作;承办市本级业务。

6、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承办市本级业务。

7、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负责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对社会人才开展流动调整、个体户籍管理、职称评定、党团工会组织关系服务管理;承办市本级业务。

8、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市本级业务。

9、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内设7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就业综合科、失业保险业务科、小额贷款科、人才服务管理科、信息网络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就业再就业及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其就业和创业工作;

2.拟订全市劳动就业创业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开展就业援助工作;

4.负责全市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和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5.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 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

6. 做好园区(园中园)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人力资源,配合园区(园中园)企业完成招用工需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8093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6855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2112378.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80936.00元,其中:本年收入2168558.00元,上年结转2112378.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68558.00元(本级财力2168558.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8093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809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88558.00元,项目支出2392378.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6894.00元,农林水支出414042.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159311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111.00元,项目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2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5267.00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0元,项目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5000.00元,同比下降42.8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无。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5000.00元,同比下降42.86%。变动原因分析说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严格控制接待对象、接待标准,坚持节约的原则,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 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无。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1888558.00元,较上年减少490842.00元,减幅为20.63%,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重组,将在职人员11人划出至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所以工资支出,人头经费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维持不变。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85120元,比上年预算增11020.00元,同比增14.87%,占基本支出的4.5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物价上涨,办公成本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