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18-1126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11-26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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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医保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181.86万元,比上年增加49.08万元,增长36.96%,原因是2017年增加改革性补贴及政府绩效性奖励。

(二)商品服务支出3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0.53元,同比增长50.14%,原因是2017年对机关单位人员执行车补政策,发放给职工的车补列入商品服务支出的其他交通费用。

(三)个人的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同比相等,原因职工独生子女未增加。

(四)项目支出23万元,同比相等,原因是上年和本年财政安排我局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相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1.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10.53万元,同比增50.1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4.7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自2016年下半年执行车补政策,2016年发放的车补仅为半年的,2017年发放全年的,故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