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就业创业的法规政策。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分析,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指导校园工作站、园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相关工作;承办市本级业务。
2、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服务人才的法规政策。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人才服务管理;负责向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人才服务;开展创业服务,指导创业示范园创业苗圃园、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工作;承办市本级业务。
3、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失业保险的法规政策。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和调控,预测预警失业率变化状况;组织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的政策;承办市本级业务。
4、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创业促进就业的法规政策。负责创业小额贷款的统计分析,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机构开展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承办市本级业务;承办市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法规政策。负责服务管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相关工作;承办市本级业务。
6、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承办市本级业务。
7、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负责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对社会人才开展流动调整、个体户籍管理、职称评定、党团工会组织关系服务管理;承办市本级业务。
8、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使用管理;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市本级业务。
9、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内设7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就业综合科、失业保险业务科、小额贷款科、人才服务管理科、信息网络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就业再就业及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其就业和创业工作;
2.拟订全市劳动就业创业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开展就业援助工作;
4.负责全市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和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5.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
6. 做好园区(园中园)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人力资源,配合园区(园中园)企业完成招用工需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38720.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389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2099820.04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38720.04元,其中:本年收入2738900.00元,上年结转2099820.0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38900.00元(本级财力27389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838720.0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838720.04元,其中,基本支出2458900.00元,项目支出2379820.04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8420.04元,其中:就业管理事务2088400.00元,信息化建设180000.00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781469.98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81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68050.06元;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180000.00元;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503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58900.00元,项目支出2379820.04元)。
1. 基本支出2458900.00元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1366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633800.00元,津贴补贴963800.00元,奖金529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81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81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7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800.00元,医疗费340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1300.00元,包括:办公费10000.00元,印刷费5000.00元,水费2000.00元,电费3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维护费5000.00元,会议费13500.00元,培训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55900.00元,福利费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2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元,包括:医疗费补助8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00元。
2.项目支出2379820.04元明细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2012809.70元,包括:办公费100000.00元,邮电费43000.00元,差旅费170000.00元,会议费60300.00元,印刷费5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元,劳务费55039.7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9469.98元。
(2)资本性支出42000.00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5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5010.34元,包括生活补助325010.34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0000.00元,同比下降5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无。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0000.00元,同比下降50%。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严格控制接待对象、接待标准,坚持节约的原则,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无。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4589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570342.00元,同比增长20.67%,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4348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6033.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8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379820.04元,比上年预算减12557.96元,同比减少0.52%。其中: 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工作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100000.00元,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失业及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系统维护专项经费项目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及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支出;省拨网络创业培训补贴312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网络创业培训补贴;省拨历年就业管理事物结余1469469.98元,主要用于就业管理事务等方面工作支出;2018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结余13278.77元,主要用于培训鉴定,公益性岗位等补贴;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结余154771.29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的支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1503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贷款相关工作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213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26033.00元,同比增8.82%,占基本支出的13.07%,主要是预算人数较上年增加一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采购预算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8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4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8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4个。2019年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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