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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186295-8-/2019-0202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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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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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医疗保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医疗保险局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综合管理与业务经办。

2、负责管辖范围内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管理、基金征缴和待遇审核支付。

3、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的编制和执行。

4、参与对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的管理,负责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5、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充保险的管理和经办。

6、负责管辖范围内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的管理和服务。

7、负责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属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内设9个副科级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科、基金财务科、信息系统与统计科、基金征缴科、审核科、稽核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异地结算科;编制数27名,其中,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按副处级干部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主任),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年末实有人数27人。

)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55.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6.15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38.9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年收入70302万元,支出55100万元,当期结余 1520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7118万元,个人账户结余8084万元),累计结余8717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40941万元,个人账户结余46229万元),扣除一次性趸交4327万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15.59个月;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基金全年收入4086万元,支出 38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收入152296万元,支出154723万元,当期结余-2427万元,累计结余 40869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收入9028万元,支出 9028万元。

1、参保扩面工作进展顺利。推行“互联网+医保”银行联网代征新模式,隆阳、施甸、腾冲、昌宁4个县(市区)实行城乡居民缴费采用银行联网代征,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手机App、银行自助服务终端和现场缴费等多种形式缴纳保费。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稳步开展,1031日,市本级和五县(市区)分别举行了医疗保险数据材料移交仪式,医保数据正式移交给税务部门,为2019年完成征管职责划转打下了坚实基础。

   2、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待遇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6.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元提高到40万元。2018年,城镇职工发生住院39.49万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32650.67万元,统筹基金支付27472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4.14%;发生特慢病门诊13.73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7698.67万元,统筹基金支付5457.33万元。城乡居民发生住院46.56万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194185.33万元,统筹基金支付135818.67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9.94%,发生普通门诊868.35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22614.67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602.66万元;发生特慢病门诊32.75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844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5276万元;补助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16554人,补助金额1655.4万元。全市城乡医疗保险发生重症精神住院2148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2077.2万元,统筹基金支付1633.24万元。

3、健康扶贫医保作用发挥明显。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定额补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医疗保险;扩大门诊大病范围,我市在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规定的28个病种的基础上增加了6个病种,门诊大病病种达到34种,普通门诊和慢性病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医保基金按照每人12元的标准,分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开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通过“四重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费用自付比例不超过10%或个人年度支付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人100%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共发生住院89120人次,医疗总费用40633万元,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出28930万元,大病保险支出2205万元,其他保障补助567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为90.59%

4、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一是医保控费工作扎实开展。市财政、人社、卫计、税务四部门转发了《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实施意见》(保财社〔201772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医保基金控费工作职责,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加快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步伐。在总额控制,按人头付费、单病种包干的基础上,探索DRGs付费方式改革,在全市1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DRGs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完善全市病种付费方案,单病种包干病种由36个增加到103个。三是认真落实医保定点服务管理协议。完成了2017年度两定机构考核,全市134家定点医院和501家定点药店中定点医院评定为优秀等次62家、良好65家、合格7家,定点药店考核全部为合格;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谈判工作领导小组与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了2018年度医保服务协议。四是对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实行全程监控。启用了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和“九率”指标监控体系,实现了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审核。五是开展基金预警和基金反欺诈专项检查。

5、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优化医保信息结算系统。一是不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48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以上乡镇卫生院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8年,省外参保人员到我市住院直接结算22人次,医疗总费用26.75万元,统筹支付19.14万元;我市参保人员到省外住院直接结算127人次(其中,城镇职工93人次、城乡居民34人次),医疗总费用452.23万元,统筹支付273.23万元。二是“一站式”结算进展顺利。开通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报销、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系统。三是启用优化了村(社区)卫生室医保手机结算系统,方便群众在基层就近就医。

6、巩固基层党建成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人社局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360+5”党建工作要求,巩固基层党建成果。2018年,共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员固定活动日12次、党费日1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参加局党总支举办的《宪法》专题学习讲座1次,支部有5名党员参加了“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二是坚持以基层党建抓行风、转作风。深入开展窗口作风建设和“放管服”工作,确定了医保业务“最多跑一次”服务项目和目录清单;进一步抓好社会保险标准化应用工作,配备了窗口服务评价器;切实做好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接续,2018年,全市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181人(转入102人,其中跨省转入24人,转出79人,其中跨省转出11人)。三是发挥党支部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2018年,共到挂钩帮扶对象家开展走访6批次,走访农户90户,签订军令状24份。四是以党建带工建、促创建。认真落实《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工会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保障职工集体福利,提振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气神;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各项创建活动当中,深入社区开展创文志愿者活动4次,入户创文宣传22户,发放宣传资料44份,开展社区卫生清扫21次,参与文明交通行动2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参公管理)27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933,3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3,3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7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933,365元,其中:本年收入3,863,365元,上年结转7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3,365元(本级财力3,828,8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4,5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33,36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33,365元,其中,基本支出3,703,365元,项目支出23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230,000元;

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022,065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7,100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5,800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8,4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703,365元,项目支出230,000元)。

基本支出3,703,365,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3,111,600元,其中:基本工资886,300元,津贴补贴1,441,900元,奖金73,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27,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费160,3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8,400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8,400,医疗费5,300元;

2、商品服务支出575,765元,其中:办公费40,000元,印刷费11,000元,手续费3,500元,水费3,000元,电费3,500元,邮电费8,000元,物业管理费1,700元,差旅费25,000元,会议费2,000元,公务接待费21,000元,劳务费55,000元,工会经费121,500元,福利费800元,其他交通费259,6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165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元,其中:医疗费补助2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0元;

4、资本性支出15,000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5,000元。

项目支出230,000,包括:

1、商品服务支出185,000元,其中:办公费30,000元,邮电费20,000元,差旅费70,000元,维修(护)费25,000元,会议费10,000元,培训费30,000元;

2、资本性支出45,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5,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市医疗保险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1,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为0。主要是我局无因公出国()人员,故无出国()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1,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为0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为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为0,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无公务用车指标,不得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为0,主要是我局公务用车已于2017年按要求移交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无,金额0元,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703,365元,比上年预算增852,739元,同比增长18.54%,主要是201811月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2019年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2019年职工医疗保险实行税务征缴,由单位申报缴纳,增加单位预算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3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为0,主要是财政安排我局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支出23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信息系统维护耗材、召开会议、业务培训、出差县区考核、检查、指导工作差旅费、信息系统网络费支出等方面。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75,765元,比上年预算增86,388元,同比增17.65%占基本支出的15.54%,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采购预算总额8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医疗保险管理局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3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8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3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8个。2019年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

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