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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186295-8-15_Z/2017-092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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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

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组织实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综合性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就业指导、档案保管、退役金统计编报核发工作;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协调解决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贯彻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困难补助核发、走访慰问、个案救助;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思想教育和来信来访工作,配合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数据库更新及解困资金预算上报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县(市、区)的军队转业干部工作;承办市社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市委的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全国全省军转安置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汇报,就我市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经费问题和企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问题做了要求和安排。建立了军转安置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市委、市政府把军转安置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范围,作为考评“动态管理指标”之一,军转安置工作与综合考评成绩挂钩,综合考评成绩与年度目标绩效奖励挂钩,有效推动了军转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全省率先完成。切实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安置计划,落实安置政策,严肃安置纪律,突出安置重点,完善安置办法,根据军转干部的特长和意愿,结合单位的用人需求,主动向各单位介绍和推荐军转干部,按时按质率先完成了44名军转干部和随调家属的安置任务(其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9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33名、随调家属2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单位全部为党政群和公检法司单位(公安系统安置了5人),3名团职干部得到重点安置,2名二等功臣模范得到从优安置,2名随调家属得到对口安排,实现了部队、单位、个人三满意的目标。

(三)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工作任务为牵引,积极推进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开通了市、县(市区)两级管理服务机构业务专网,完成了全市24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实现了与全国全省管理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及时高效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全年核发退役金2000万元(含二次调整补发200万元),按政策落实配套了医疗保险。多渠道提供培训资源信息和宣传创业优惠政策,组织3名创业典型参加了清华大学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培训,28人参加网络课堂学习,70%以上人员通过单位招聘、创办经济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通过节日座谈和支部学习集中组织活动8次。

(四)保持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可控。通过一手抓解困政策落实、一手抓思想教育工作,使全市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思想保持了总体稳定,有效化解了重点对象“4.18”和“11.07”参与赴省进京集访活动,确保了全年没有发生或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全年发放483名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841万元,春节、八一走访慰问10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125万元,实施个案救助50人次发放救助金4万元,并组织开展了健康体检。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召开代表座谈会17次、走访80余人,接待来访200余人次,处理信访3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4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18万元,占总收入的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32万元,占总收入的9%。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309.83万元相比增加了134.97万元,增加原因是:1、省军转办拨入37.1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费及基地建设费;2、今年调增了人员工资津补贴;3、今年政府加大了对企业军转干部的补助,补助金上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28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4万元,占总支出的10%;项目支出258.63万元,占总支出的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32万元,主要原因是:1、上年开展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2、上年购买了办公设备。3、今年新增死亡企业军转干部,减少了解困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9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上年开展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2、上年购买了办公设备。3、今年新增死亡企业军转干部,减少了解困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八一”慰问。2、企业军转干部体检费。3、补发企业军转干部工资不达标部分。4、日常走访、座谈、困难补助支出。5、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自主择业干部管理、军转干部安置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减少6.95万元,主要原因1、上年开展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2、上年购买了办公设备。3、今年新增死亡企业军转干部,减少了解困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办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主要用于全市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维稳、管理、困难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1.92万元,完成预算的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70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务人员对一体化预算业务不太熟练,一是把财政固定拨入的车辆运行费当做三公经费自动生成:二是在公务接待费中只分解了基本支出。而未在项目支出中分解,致年初预算数和实际支出数偏差过大。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86万元,下降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下降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7月实行了公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1万元,占27%;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占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5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管理企业军转干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中央和省上调研组及县区军转办办事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压缩了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车辆运行费及要工会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