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41015-00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普法专栏
  • 发布日期
  • 2024-10-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以案释法-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从事的业务不属于其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