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0-0324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技能培训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线上+线下”抓实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当前,保山市结合实际,鼓励劳动者在疫情期间参加线上线下职业技能陪训,帮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培训对象“精准”。将企业职工(包括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在我市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低保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政策补贴范围。

培训主体“放宽”。进一步放宽培训主体,对注册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可委托保山市范围内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及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也可由经认定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方式“求新”。保山市各级人社部门积极探索线上培训方式。截至3月6日,全市已经有4家培训机构录制超过100节课的网络培训视频,内容涵盖茶艺师、畜禽疾病防控、文字信息处理、保安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式烹调、电工8个常用工种,培训报名人数369人。

培训补贴“灵活”。灵活实施培训补贴资金拨付方式,对组织培训对象参加线下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等相应证书的单位和机构,按规定给予全额培训补贴;对完成培训工种理论部分线上教学,通过线上考核达到要求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理论部分)》证书的,及时支付培训实施主体50%的培训补贴资金,在完成线下实操部分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等相应证书后,再拨付剩余50%培训补贴资金;疫情期间完成线上理论及线下(符合线下条件的)实操培训的,也足额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培训监管“从严”。严格开展培训审批和监管,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在开班前需通过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学员信息进行实名制注册,并向属地就业服务部门线上提交培训申请,实行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作业答疑,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