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纠治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问题工作,切实维护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秩序,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线索涉及的就业补助资金,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设立,经本级财政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管理,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该资金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涵盖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面。
凡存在以下行为的,均属于征集范围:
(一)通过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的;
(二)对就业补助资金进行隐匿、转移、侵占或挪用的;
(三)在资金审核环节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发放补贴的;
(四)在补贴申请及发放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违规发放补贴补助情况的;
(五)协助、配合他人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等手段,违规申领、享受补贴政策的;
(六)违反《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规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的;
(七)其他涉及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侵占就业补助资金的行为。
三、线索征集方式
如掌握上述相关问题线索,可在征集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投诉电话:0875-2129970
现场递交或信函邮寄地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604室),邮编:678000
四、受理时段
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五、相关说明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反映人的个人信息。反映人需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或捏造事实。
(二)反映线索时,应尽可能提供涉嫌违法违规人员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具体行为及相关证据等详实信息,以便核查。
(三)对谎报线索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就业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
特此公告。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