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5082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8-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纠治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问题工作,切实维护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秩序,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线索涉及的就业补助资金,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设立,经本级财政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管理,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该资金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涵盖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面。

凡存在以下行为的,均属于征集范围:

(一)通过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的;

(二)对就业补助资金进行隐匿、转移、侵占或挪用的;

(三)在资金审核环节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发放补贴的;

(四)在补贴申请及发放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违规发放补贴补助情况的;

(五)协助、配合他人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等手段,违规申领、享受补贴政策的;

(六)违反《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规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的;

(七)其他涉及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侵占就业补助资金的行为。

三、线索征集方式

如掌握上述相关问题线索,可在征集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投诉电话:0875-2129970

现场递交或信函邮寄地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604室),邮编:678000

四、受理时段

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五、相关说明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反映人的个人信息。反映人需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或捏造事实。

(二)反映线索时,应尽可能提供涉嫌违法违规人员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具体行为及相关证据等详实信息,以便核查。

(三)对谎报线索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就业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

特此公告。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