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云南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分配到“云南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先进个人”推荐名额1名。经局领导班子研究,拟推荐彭程同志为云南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至9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推荐表彰事项
云南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省级文件明确的推荐评选范围、资格条件开展推荐。
三、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彭程,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12月生,云南隆阳人,现任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科长。
四、主要推荐理由
彭程同志始终坚守为民服务根本宗旨,兼具驻村一线基层历练与机关业务岗位工作经历,注重把基层实践经验与人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始终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驻村帮扶履职、就业帮扶政策落地、沪滇劳务协作等重点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勇于实干攻坚,以过硬工作作风和务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人社干部恪尽职守、履职奉献的责任担当。
五、举报方式
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请提供翔实调查线索及本人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核实查证。对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
联系电话:0875-213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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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