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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186295-8-15_B/2017-022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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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公示

保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公示

 

经保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估小组于2017年2月17日对2017年施甸县申请变更法人、名称、地址等的5家医药机构进行评估,同意以下医药机构符合纳入协议管理,现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日期为2017年2月21日2017年3月1日(双休日顺延),如社会公众有异议,请于保山市定点医药家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双休日除外)。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评估结果

1

施甸县甸阳镇明康腾宏药业连锁店

符合准入条件,同意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2

施甸县酒房乡安馨腾宏药业连锁店

符合准入条件,同意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3

昌宁腾宏药业有限公司施甸二分店

符合准入条件,同意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4

昌宁腾宏药业有限公司施甸一分店

符合准入条件,同意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5

施甸县仁和镇恩仙腾宏药业连锁店

符合准入条件,同意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联系电话:2130900    2130902

联 系 人:孔庆历      赵保明

 

保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