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14号)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保人社发〔2015〕252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报如下:
一、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截止2016年底,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25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6.74万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6.51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2.78。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42.10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106.74万人,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33.9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5.9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42万人(在职10.93万人,退休4.49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5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6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3.9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0.56万人,其中:女职工参保人数4.86万人。
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截止2016年底,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数3.51万人,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数33.9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享受财政养老补助的重度残疾人人数12840人。2016年,全市城镇职工普通门(急)诊,就诊72.66万人次;门诊大病就诊8.55万人次;住院3.25万人次;城镇居民普通门(急)诊,就诊9.58万人次;门诊大病就诊2.71万人次;住院3.33万人次。2016年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3314人, 18910人月。2016年度,受理认定和视同工伤人数518人,评定因工伤残等级人数123人,享受工伤待遇人数824人。2016年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5640人次。
三、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2016年度,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0862万元(其中:缴费收入7763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039万元,转移收入2492万元,利息收入699万元),支出9130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89595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605万元,转移支出101万元),期未累计结余14161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165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4390万元,利息收入1279万元,转移收入584万元,各级政府补贴收入37912万元),支出3319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32589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566万元,转移支出38万元),期未累计结余12751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048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49616万元,利息收入869万元),支出4152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415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602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5601万元,个人账户3042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34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3085万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9162万元,利息收入94万元),支出11514万元(其中: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0800万元,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支出714万元),期未累计结余7129万元。2016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937.88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5363.51万元,利息收入569.45万元,其他收入4.92万元),支出2995.82万元(失业保险金支出1636.6万元,医疗补助金支出116.96万元,稳岗补贴支出1230.64万元,丧葬补助5.62万元,创业补贴6万元),期末累计结余29466.2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633万元(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2527万元,利息收入106万元),支出3137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135万元,劳动能力鉴定支出 2万元),期末累计结余1302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572万元(其中:生育保险费收入2501万元,利息收入71万元),支出3947万元(全部为待遇支出),期末累计结余3061万元。
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
2016年,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跨地区转移接续 532人次,其中办理转入483人次,办理转出49人次。
2016年,全市医疗保险转移接续1054人次(其中跨省233人次),其中转入516人次(其中跨省87人次),转出538人次(其中跨省146人次)。
2016年,全市失业保险跨省跨地区转移接续1700人次,其中办理转入120人次,办理转出50人次,机构内转移1530人次。
五、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情况
保山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806家(详见附件1),其中:定点医院 119家,卫生服务站6家,单位卫生室3家,口腔诊所10家,私人诊所5家;定点零售药店663家(详见附件2),开通异地就医购药刷卡联网结算442家。
2016年末,全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27家。(详见附件3)
六、社会保障卡发放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保山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72.49
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持卡人数15.4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持卡人数20.51万人,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36.56万人。
附件:1.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保山市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保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①数据来源: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来源于社会保险统计报表2016年年报。基金情况来源于社会保险财务报表2016年年报。
②指标说明: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由企业等单位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公益性岗位职工等),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按规定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离休人员构成。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是指企业等单位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是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基金)的职工人数和退休人数的合计。
参加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建立当年缴费记录)的人数,由成年人和学生儿童参保人数构成,包括城乡统筹参保人数。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人数。
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人数。
附件【保山市定点汇总.XLS.xls】
附件【保山市定点汇总.XLS.xls】
附件【保山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xls】
附件【保山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