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保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估小组于2017年12月22日对2017年下半年申请的医药机构进行评估,以下医药机构符合纳入协议管理条件,同意纳入保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于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9日(双休日顺延)。如社会公众有何异议,请与保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孔庆历 赵保明
联系电话:2130900 2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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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