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积极推动和支持我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纾解企业困难,支持和稳定扩大就业。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1号)要求,我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云南省社会保险局、保山市统计局、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信息,对照企业划型标准,对我市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划型,现将第一批大型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企业划型有异议,请联系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社会保险局。联系电话:0875-2165812
附件:《保山市辖区大型企业公示名单(第一批)》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