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8〕3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38号)以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98号)文件精神,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委员会,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评估,通过听取报告、文件审核、技术抽查、现场考察,评估组认为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均具备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条件,并将认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一、企业符合等级认定职业(工种)。
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为: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道路货运汽车驾驶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机动车检测工、汽车修理工;认定等级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为:重冶火法冶炼工、电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起重工、机修工、机修钳工、设备点检员、工程机械维修工、质检员、硅冶炼工;认定等级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二、公示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节假日顺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联系电话:0875-2233870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