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按照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云政督通〔2016〕33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高校毕业就业进展情况
2016年高校毕业生人数、专业结构、就业去向等有关情况,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关情况;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情况。
(二)各县市区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的主要做法
1.扩宽就业领域、保障就业公平,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有关情况;
2.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基层一线和边远贫困就业的落实情况;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实施情况;
4.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执行情况;
5.对高校毕业开展职业培训、就业见习落实情况;
6.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落实情况、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落实情况。
(三)各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宣传活动的情况。
(四)各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对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抓紧进行组织部署,开展本地区2016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自检自查,市人社局将适时安排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深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检查台账、走访就业扶持政策享受人员和单位,进一步突出检查工作实效。
(二)各县、市(区)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要将2016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自检自查形成书面报告,并于9月13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联 系 人:王兴龙 吴浩峰
联系电话:0875-2129970(传真)
邮 箱:brsjycjk@126.com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