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0-012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人社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我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效能助力稳就业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和作用,2019年以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着眼稳就业目标,积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实施了失业保险降费减负、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和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等政策,这些政策“红利”看得见、摸得着、含金量高,为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降费减负”增活力。自2015年以来,连续五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费率由原来的3%下调至1%。全市五年因下调费率累计少收失业保险费约3.95亿元(为企业和个人累计减负1.74亿元),其中2019年度因下调费率少收失业保险费约1.26亿元(为企业和个人减负0.57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释放了市场活力。

“提高标准”促发展。从2019年1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45%、50%提高至50%;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人数确定返还数额。2014年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有2323户次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674万元,惠及参保职工14.96万人次。其中,对2019年4户暂时性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给予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753.13万元,惠及参保职工1349人。稳岗返还极大的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激发了企业及其职工抵御风险、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促进企业参保的积极性,实现了企业、职工和社会三赢的良好局面。

“强技能”稳岗位。为提升企业参保职工的职业技能,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促进就业,从2017年7月起,我市按政策规定实施了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年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给予1000元至26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参保申领条件放宽至1年及以上。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全市已有1805名企业职工享受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共发放资金378.77万元。

“增补贴”促稳定。2019年5月起,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的物价上涨指数,及时启动了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截至2019年底已向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520人次,发放补贴资金36.04万元。(市就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