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多措并举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纾解企业困难,支持和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助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保山市人社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亦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上下联动,力推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地落实。
抓好企业划型,确保对象精准到位。根据企业划型原则和企业实际,联合统计、工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数据信息统计,做好企业划型确认。对标“免、减、缓、延”政策,精准测算减免金额,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
做好政策宣传,确保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保山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发布《保山市人社局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致全市参保企业的一封信》告知社会和参保单位,有关阶段性减免和延缓缴社会保险的政策及经办程序,并专题开展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宣讲。
及时兑现政策,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做好减免期间的征缴核定工作,优化办理流程。此次减免社会保险费惠及全市企业2515户,减半征收123户(其中大型企业76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7户),免收企业单位应缴社会保险2392户,惠及企业职工17.6万人,减免社会保险费1.76亿元。
加强分析研判,确保待遇足额发放。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人社部门与财政、税务部门紧密配合,主动加强部门联动,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及时分析政策效应,研判政策风险,确保社会保险待遇的正常、足额、按时发放。结合上级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市基金结余情况,经过研判,在“免、减、缓、延”的基础上,我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执行期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即失业保险继续实施1%的总费率,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工伤保险费费率降低50%,一至八类行业费率为0.1%至0.95%八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