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0-0616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人社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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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落实“减免缓延” 助力企业抗疫复工复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云南省政府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全面落实,增强企业复产稳岗信心,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要求,保山市社保局严格落实各级指示精神,加强政策宣传、严格企业划型、精准核算清退,确保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落地,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有力保障。

精准施策,充实“政策包”。自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启动以来,保山市社保局准确把握政策精神,迅速筹划部署,成立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先后出台、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的公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办理社保业务的倡议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延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十余个配套文件,全面推行社保“不见面”办理服务模式,采取开通咨询热线、网上和电话预约办理,以及“就近办”“延期办”“容缺办”等各种方式,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确保政策落实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

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综合运用门户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泛社保费减免政策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图册7000余份,扩大政策知晓率。同时,多次牵头召开市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席会议,明确职能分工,对照标准严格企业划型,精准核算“减免缓延”社会保险费。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保山市涉及减免对象2515家,其中:划定为大型企业76家,中小微企业239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7家,按规定对划型结果及时进行了公示,均做到精准无误。

真金白银,注入“强心剂”。经测算,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将为全市企业减负1.75亿元,惠及企业职工17.6万人。截止2020年4月,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共涉及参保企业3018家(含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2-4月共减免社会保险费9374.88万元;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296家企业受理了延缴报备,涉及延缴金额1735万元;对2月份已缴保险费的单位进行了退费,惠及参保企业1380户,清退社保费2007万元。通过“减免缓延”政策的落实落地,及时给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奏响了“暖心曲”,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社保战疫行动中,社保部门在推动各种优惠政策有力有序落实的基础上,努力为企业前行“卸包袱”、转型“加燃料”、创新“添底气”,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作为经济“缓冲器”、社会“安全网”的功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社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