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的复函》(云评组函﹝2022﹞5号),保山市2022年申报的7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全部获得省级批准,其中获批的7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分别是2个市级项目和5个县级项目。
2个市级项目为:
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奖
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奖
5个县级项目为:
隆阳区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表彰
施甸县民族团结进步奖
腾冲市民族团结进步奖
龙陵县“职工之家”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昌宁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下步,全市人社部门将联合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落实“两审三公示”制度,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确保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推动全市上下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典型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