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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186295-8-15_A/2017-082802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人社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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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服务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

为全面抓好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服务,着力解决有资源、难招工的问题,我市三举措切实做好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服务。

一是制定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工作的通知》(保办字〔2016〕126号)文件精神,使五项激励扶持工作措施更加规范、统一,具有可操作性,由人社部门牵头,市财政、保山工贸园区、市水长工业园区、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六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保人社联〔2017〕5号)文件,分别从补助方式,范围、标准和业务程序,工作要求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统一了申报表册和申报时限。

二是开展培训。3月30日,组织召开全市人社部门(就业)、四个市级园区、各县(市、区)园中园参与的“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工作培训会议”。会上,全文学习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工作的通知》(保办字〔2016〕126号)文件,并解读了《关于做好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保人社联〔2017〕5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好所需资金,合理制定使用计划,加强监管,规范运作,结合实际,完善业务台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宣传。围绕“利好政策促就业、实招破解招工用工难”,在《保山日报》专版刊登“我市出台五项措施激励扶持工贸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和“保山市工贸园区(园中园)部分落户企业长期招聘简章”。围绕“八个主题”,进行阶段性重点宣传与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系列宣传报道,分别在广播、电视(《直播保山》、《保山新闻》)播发新闻、简讯、咨询、政策解读等内容,构建起媒体—就业服务—企业招用工的信息热线渠道,用宣传和服务达到推进工作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