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30925-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人社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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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仲裁:抓实调解四举措 多元快调促和谐

为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山市劳动仲裁机构始终坚持“重调解、慎裁决”原则,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最温柔的态度、最和谐的方式、最快的速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和庭前,切实保护企业发展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抓好柔性调解不动摇。始终坚持立案前、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四必调”,将调解原则贯穿案件全程。2023年以来,保山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调解处理411件,调解成功率达90.33%,累计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抓牢基层调解不松懈。发挥金牌调解组织“典型引路”作用,培育选树先进基层调解组织,强化办案指导,推动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充分挖掘基层调解组织在劳动争议(隐患)预防化解和前端治理的优势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99家(其中全市76个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建成率100%),累计专兼职调解人员426名。

抓紧线上调解不放手。做实做细对“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广及运用,优化仲裁服务,全力确保劳动者线上调解申请“时时有人应”“刻刻有回音”。截至目前,累计妥处调解申请237件,其中2023年妥处调解申请89件,有效缩短了维权距离、降低了维权成本。

抓实协商调解不间断。加大与司法、政法、法院等9部门的协同力度,细化分解各责任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任务清单共计32大项、59小项,持续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多元化解,进一步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