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2019年省下达我市目标:城镇新增就业28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1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750人,开发就业岗位33000个,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3240个;农村劳动力培训16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2.7万人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0.8万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0.50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650人。
按照《云南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设立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及补充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就业〔2012〕2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对〈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市级和县(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局)加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牌子的请示〉的批复》(保编办〔2012〕37号)精神,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于2012年4月成立。目前人员到位4 人。主要工作:运作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办理“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担保审核和个人小额贷款的担保审核;负责向承贷金融机构代位清偿所担保的不良贷款,依法协助承贷金融机构向债务人追索代位清偿的债务,负责核对和确认承贷金融机构的贴息申请和明细表,协助承贷金融机构回收贷款本息。
2019年,全市共扶持创业8819人(小企业15户),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8729人(户)的101.03%,新增发放贷款8.84亿元,带动(吸纳)就业20115人。其中:“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创业542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375人的101%,新增发放贷款53744万元,带动就业12367人(就业经办机构新增发放贷款142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20人的100.5%,新增发放贷款13999万元,带动就业3147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3391人(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354人(户)的101.1%,新增发放贷款34661万元,带动(吸纳)就业7748人,(就业经办机构新增发放贷款1515人(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00人(户)的101%,新增发放贷款15773万元,带动(吸纳)就业3334人)。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作用,切实做好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2019年我市大学生创业补贴目标任务30人,经评审上报29人,补贴29人,补贴资金87万元。
2019年我局不仅要继续完成“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做好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同时还要为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为全面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市财政局在2019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工作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分工责任,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预算1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9年底,该项目资金使用了7.06万元,执行率70.6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城镇新增就业1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1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500人,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2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650人;实际完成情况:城镇新增就业1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1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500人,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2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650人,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实际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8,达到预期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度95%,实际满意度95%,达到预期指标。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19年度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97.06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能够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各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得出较为清晰的优劣评价,在年度各部门的考核中,可以参考绩效评价得出的结果,对承担资金管理使用任务的各部门做出一定的量化打分。
2.通过年度绩效自评的成果,可以审视自身的资金管理水平,找出资金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促进单位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对资金管理、使用做得更好。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的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也还存在许多不足,如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细化,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各单位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0年6月8日